买二手货房要特别注意什么样难题?检察官来释疑

7号看房团    2022-05-06    157

了解清远房价、生活领涨板块很大要看的! 近几年,二手货房市场展开买卖较为多,接踵而至的,二手货房展开买卖合约纠

近几年,二手货房市场展开买卖较为多,接踵而至的,二手货房展开买卖合约纠纷也呈几何级增长。那么,买回二手货房时要注意什么样问题?对此,深圳市番禺区高等法院近日专门选取了三个典型事例,教大家如何防范二手货房展开买卖中的陷阱。

检察官提醒,房屋展开买卖属于工业品展开买卖,具有总金额大、过程烦琐、展开买卖时间长等特征,极易产生矛盾,卖方在购房时应该认真审核房屋的土地权属、他项权及是否限制展开买卖等情形,切勿受高价房的驱使,轻易展开展开买卖。

  事例一: 房屋被高等法院扣押 引致合约难以继续履行

2018年1月,张某、杨某(卖方)与廖某(卖方)协商,张某、杨某将其赠与位于番禺区狮岭镇两处别墅以330多万元的产品价格转卖给廖某,廖某缴付订金10多万元。 合约同时签定合同所涉房屋处于抵押物及扣押状态,由卖方负责BUICK抵押物和中止扣押。 一方如有偿付,另一方有权中止合约,并按成交价10%作出赔偿。 廖某签定合约后依约向张某、杨某缴付了10多万元订金,后由于张某、杨某未按照合约签定合同BUICK抵押物和中止扣押,引致合约难以继续履行,廖某遂诉至高等法院要求对方中止合约、缴付酬金99多万元。

高等法院审理认为,所涉房屋因张某、杨某的全案债务被扣押,引致合约难以继续履行,遂判决中止双方签定的房屋展开买卖合约,张某、杨某向廖某退还订金。 对于酬金,张某、杨某未能中止扣押,将所涉房屋转让给廖某,构成偿付,应承担偿付责任,但廖某作为房屋的买受人,在房屋展开买卖的重大展开买卖中,理应尽到一般买房者的合理审慎义务,其在明知所涉房屋被司法机关扣押、展开买卖必然存在极大风险的情形下仍选择继续签约和履行,对合约难以继续履行亦负有很大过错,而有廖某主张的酬金金额展开了适当调整。

  事例二: 没有购房资格证书买回房屋 遇卖方毁约

2015年12月11日,王某与曾某签定一份房屋展开买卖代办合约,签定合同王某以54.8多万元的产品价格买回曾某赠与位于深圳市番禺区新中路的两处房产,并签定合同由于王某无购房资格证书,待王某具有购房资格证书后再转让。 合约签定后,王某向曾某缴付了16.8多万元预付款,曾某亦将所涉房屋交付给王某使用。 2017年7月份,王某具有购房资格证书后,要求曾某配合其办理相关手续转让相关手续,但恰遇房价上涨,曾某见此情形后为所涉房屋办理相关手续了抵押物登记并拒绝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转让相关手续。

在该案经办检察官调处下,最终双方达成调处协议,中止合约,曾某向王某退还购房款及缴付酬金,王某将房屋退还给曾某。

  检察官释疑

  买房前查阅新一代房屋查册表

一般情形下,转卖已被司法扣押的房屋产品价格低于市场价,很多买家在高价的驱使、中介的诱导下,在未对房屋土地权属、扣押、抵押物等情形展开审核的情形下便匆匆忙忙签定合约,缴付首付款。 最终,所涉房屋可能因仍被扣押而难以转让,卖方也可能已将房款截留,丧失退还能力。 因而,检察官建议,购房者在签定房屋展开买卖合约前应查阅新一代的房屋查册表,审核展开买卖房屋的土地权属、抵押物及扣押情形,对于处于抵押物、扣押状态的房屋,谨慎买回。

  检察官释疑:

  确定有购房资格证书再买房

很多情形下,卖方担心房价上涨,在尚不具有购房资格证书的情形下便签定购房合约,签定合同待其具有购房资格证书之后再展开转让。 由于该过程等候时间长,因而展开买卖风险随之增加。 卖方也可能因公司卯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引致不能在预计的时间内取得购房资格证书。 因而,检察官建议,购房者应在确定自身具有购房资格证书的情形下再买回房屋。

资料来源:广州日报

干晓磊:LinYun幸韻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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